上周英国各主流媒体都报道了关于北京首都机场新航站楼投入使用的消息。这一报道对中国人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但对于英国本地人,他们又是怎么看的?
2月27日《独立报》网站的一篇评论文章恰好说出了部分英国人的心声。以下是文章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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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爵士(Lord Foster)说得简明扼要:中国已经设法在四年内设计并建造一座面积是希思罗机场两倍的新机场,所用的时间比希思罗规划咨询的时间还少。他应该知道,因为两座机场都是他设计的。中国的新航站楼本周启用,而希思罗的下月启用,但北京首都机场在另一个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在过去四年,它还建成了第三条跑道,而在这里(指英国),工程显然需要更长时间。
此事值得比较,而不是简单地争辩说我们在某种全球化经济竞赛中落后,更不是辩称我们应该采纳中国式计划模式。为什么不应该?理由有很多。但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中国在做的事情,那就极端自大了,我们要把事件放到我们自己的经济辩论背景下看待,而且尝试看看我们可以从中国经验中学到什么。这样一个高知名度的项目聘请一位英国建筑师,这个事实就说明中国准备向我们学习。我们现在为什么不尝试向他们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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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验起到指导作用的两个领域:
一部分是关于速度的。如果说中国的官僚作风是残酷,那我们的就是僵硬。这不是讨论我们复杂的规划程序的地方,但有两件事值得指出。其一,按照目前的情况,规划不仅增加成本,而且扭曲了开发。无意识后果的诉讼尤其明显。另一点是,规划取得巨大成功的样本之一,伦敦金丝雀码头的开发,它发生在规划管制非常轻的情况下。
第二个教训就是必须平衡个人和群体权利。希思罗机场五号航楼的开发受到阻拦,大约数千名示威者的个人权利得到保护,尽管他们的愿望最终被驳回。但超过一亿旅客的群体权利没有得到尊重,由于延误,他们在机场有过糟糕的经验。
我突然想到,在中国,个人的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但在我看来,我们自己的平衡也并不正确。当然,个人很重要,但更广的社会也很重要。这不仅仅是规划的问题,这关乎我们法制的核心以及政府行政的方方面面。
尽管欧美大多数人奚落那种认为在人权方面我们可以从中国学习到很多东西的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很多人而言,经济自由的基准和政治自由一样重要。香港经济自由度排行世界第一。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正慢慢倾向于香港的经济模式。我们现在就有要学习的地方,在未来,我们要学习的地方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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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中规中矩的新闻报道不同,上述言论来自一个英国时事评论员。他文中的“我们”代表着广大英国民众。某种意义上,他的言论更具有代表性。
略带欣慰的是,几个世纪来一直以日不落帝国自居的岛国人民终于肯放低他们高贵的头颅,承认中国在一些方面值得他们学习。
当然在承认这一事实前,他们也不忘再三强调,中国首先借鉴了西方的先进制度,搞了市场经济,又不断采纳各行各业顶尖人物的指点,才有了今天的成绩。比如,设计北京新航站楼的福斯特爵士,就是英国人。正是他设计了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以及正在建设的伦敦希思罗机场五号航站楼。紧接着,他们又批评了中国经济发展不顾人权的蛮性和压低能源的定价的策略。最后仅用了三分之一的笔墨来讲述中国对英国有指导作用的两个领域。而我对这两个领域的节选是一字不落的。
好吧。那我也说说速度,原文里用的是“speed”。很多赴英时间不长的中国留学生都会对英国繁复的办事程序和拖拉的做事风格有所体会,更不用说在这里工作生活的本地人了。或许我们以为他们早已习以为常,但其实他们也意识到自己恪守陈规、按步就班的工作准则,使得许多业务发展受到延误或者由于时间流逝而被迫中止。正如文中所说的,“规划不仅增加成本,而且扭曲了开发”。从这个角度来说,英国是应该简化规划程序,提高生产速度。但是一味追求速度,也非良策。中国当代历史上就已经有了深刻的教训。大跃进,为了工业产品产量方面十年赶超英国,号召全民炼钢,结果劳民伤财,并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这就是欲速则不达的实例。如今,一个偌大的建筑只用了区区四年,我们只希望它是我们智慧和劳动的结晶,而不是豆腐渣工程。以此可见,英国如果真要学中国的经验教训,就不该用“速度”这个字眼,而应用“效率”(Efficiency)。提高效率,远比追求速度实在的多。这一点适用于任何国家。
然后再来说说平衡个人和群体权利。这一点,虽说是向我们学习,但仍免不了含沙射影地指责我们对于人权的忽视。从北京申奥成功到奥运举办在即,英国媒体一直拿中国人权问题说事。从之前的兴建奥运场馆而迫使附近居民搬迁到上两周的因中国对达尔福尔的政策而引发的英美等国联合抵制北京奥运,这些都无形地抽着中国人的嘴巴。这回北京新航站楼在万人瞩目下落成了,而伦敦希思罗机场五号航站楼则开发受阻,工程延误,旅客滞留,无疑算回敬了英国人一嘴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部分英国人已经被打醒了,懂得从我们“经济发展的蛮性”中学习均衡个人和群体权利。在必要的时候,舍小利而取大益。反观之,我们是否也该好好反思,向英国学习?
当下,两会正在北京召开,有关人权问题的讨论再次展开。反腐败网络作家吕耿鬆和民运人士何德普家属上书全国人大,敦促当局立即采取改善措施并释放他们;“天安门母亲”呼吁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敦促中国政府就已被拖延了将近19年的“六四”死难者问题设定同受难者和受难亲属直接进行对话的时间表,并重申了多年来就解决“六四”问题反复提出的要求政府进行“调查、赔偿、问责”的三项诉求。对待诸如上述人权问题,我们的政府历来的做法不是镇压就是安抚,治标不治本。我们越是抑制问题的扩大,人们越是觉得政府掩盖了老百姓的知情权,因而上访者此起彼伏。广纳言论,肃清原委,才是缓解乃至解决人权问题的必行之路。
英国这方面确实值得我们引以为鉴。英国也不是没做过妨害人道主义的事。布莱尔支援美国进军伊拉克,结果弄得英国民众怨声载道,终于在去年让位布朗,无奈地离开了驻守十载的唐宁街。这就是忽视民意,失去民心的下场。现在,伦敦选个市长,上到政府下到媒体都留心听取市民对候选人的看法。Evening Standard就搞了个Have Your Say On Who Should Be The Mayor。他们对许多市民进行了采访,并把采访的影像、照片和评论都发布在他们的官方网站上。如此透明公开地让市民直接行使选举权,在中国依然不明朗。
我记得在我满18岁那年,曾在所属高中的组织下参加过一次人大代表的选举。当然最初只是地方的选举。候选的一共5位,3男2女,都是附近大学的教职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对着他们几人的相片和不到100字的简历中选出3位进入下一轮选举。我们无从得知他们的政论或是功绩,只是单纯地从性别、年龄、是否是少数民族、是否是民主党派、样貌是否亲和等条件进行筛选。以这样的方式选出的代表,是否真能代表广大民众,值得怀疑。而以这样的形式参与选举并投票表决,更是没有意义。表面上,我们被赋予了个人的选举权;事实上,我们的权益却被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所谓选举,就是一台政治大戏,而其中早已听不到最基层选民的声音。
最后,点下题。《独立报》的这篇评论的题目是“中国人做到了,但付出了代价”。这里的代价,除了我们投入的财力和人力,还有在此过程中受到损害的个人权益。个人的权利不能得以体现和保护的话,长远来说,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群体利益。我们需要向英国学习的,也很多。
写的很好呢!支持~